昨晚在電視上看到記者問路人甲這個問題,路人甲說慈善機構一毛錢都不該拿。接著記者又問路人乙,路人乙說,捐款就該全數交給受災戶。我可以了解這樣的想法,卻不得不談談人事行政費用的必要性。

 

我認識一個基金會,正是這個理念的最佳代表。機構運作的行政費用都由理監事內部捐款支持,各界的捐款百分之百運用於慈善上。辦公室位於負責人期下另一家公司的角落,多數工作由義工擔任,部份工作由負責人公司的助理兼任。外地來的義工也由負責人接待。在金融危機下,負責人和理監事們終究無法扛下這龐大的行政支出,如紙張、工作報告書、郵寄費用等等,最後決定將捐款百分之三用於行政費用上。

 

理想是每個"做慈善的人"都應該有另一份工作來養他,但事情一發生時,他又該分文不取的付出數年的光陰 (你該不會期待事情能一個月解決吧)。真實是"做慈善的人",要付出智慧、勞力和時間,他們有應得的薪資。水、電、辦公室、電話費等等,樣樣也都要錢。

 

 一個長期在落後地區服務的醫療人員曾說,他沒什麼娛樂,就是每個禮拜會去按摩兩次,因為他有長期背痛的問題。幸好,他有提供薪資的贊助人。他說:"我才不拿其他捐款者的錢,他們會說,你看你看,這個慈善工作者居然拿我的辛苦錢去享樂。"

 

所以,我希望就算不是所有人,但應該要有更多人了解,慈善的專業工作者,應該有薪資,而且這薪資不應太低,因這是一門專業,而且因為這個專業,捐款才能更善加的利用。

 

 為什麼說"做慈善"需要專業?人類"做慈善"的歷史悠久,有人默默行善,從不看成果。也有人去檢討所謂行善的效益,卻發現驚人的事實。當年非洲發生饑荒時,很多國家千里迢迢將國外糧食送過去,結果當地努力種田的農夫卻什麼也賣不出,從此國家的農業大受打擊。有些國外的援助機構拿著大筆的捐款,要求當地政府做這做那,政府忙著討好這些握著大筆捐款的外國機構,本地人的聲音無足輕重,民主發展無法落實。另外,由受援助者提出的監督與評鑑制度始終沒有被落實,受援助者生活狀況惡化,捐款人看著亮麗的報告卻滿意極了。原來,做好事不是把錢送出去而已。 

 

可惜,到目前為止,善款仍花在很多錯誤的事情上。我指的不是行政費用,而是錯誤的支出。

 

以八八風災為例,我的朋友就表示,曾經接受到很多不同單位的公文來,要他們提供受捐贈的名單,這些單位彼此間沒有溝通聯繫,很多不是最需要的人收到很多筆款項。南亞海嘯時,也有很多孩童被認養了很多次。這樣的直接支出,最受到捐款者認同,但是其中的錯誤卻沒有人去討論。我們看到零零星星的數據,卻看不到整體的計劃,也看不到支出有受到監督。

 

行政費用的合理性可以來討論,但是更該追究的是善款的支出與執行。我期待的未來是,捐款人可以看到完整公開的報表。報表裡善款不僅用於緊急救助,也規劃了中長期及整體的發展計畫。另外接捐款人也能認同,因為工作人員的專業,也為了機構的的持續運作及有效的跨單位統籌,行政的支出是必要的。接著,也看到監督機關提供可靠的評鑑報告。當然這部份也算在行政的支出中,但因為這部份的支出,機構的可信度和善款的去向才有保障。

 

此外,我也期望工作人員不要將寫報告跟接受監督視為浪費時間,或者是捐款人的干預。如果,捐款人真的只希望全部捐款都用於緊急救援,那麼工作人員也該用專業來告訴大家,中長期發展的重要。也用評鑑結果來說服大家,放心把錢交給我,我會做的比你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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